郑重声明:本站是非官方的积分落户信息民间交流网站,所分享的政策、资料、解读等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所在位置: 天津积分落户网 > 天津积分落户条件 > 天津居住证积分达标 > 天津证书考试 > 2023年天津自考考前注意事项合集

2023年天津自考考前注意事项合集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3-10-16 10:03:09 阅读量:

天津证书考试栏目为您分享:2023年10月28日~29日,天津自学考试即将开考,考生参考前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呢?下文为各位整理了天津自考考试时间篇、安检须知篇、考生规则篇、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篇(考生部分),已经报考的考生千万要注意啦,快来了解一下吧!

点击查看>>>2024年天津自学考试报名咨询指导培训指南

一、考试时间篇

1.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日)9:00—11:30,14:30—17:00。

2.开网时间:10月18日至29日,每日6:00—22:00。

3.10月18日14:00起,考生可打印准考证。

二、安检须知篇

1.本须知篇提及的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公正和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生守则》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手表、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等。考试期间,考点将为每个考场配备钟表。

2.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安检工作将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

3.考生接受安检前应主动采取措施,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检查效果的影响。

4.安检过程中检查出的考试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疑似作弊器材或可用于实施作弊的物品,按考区要求进行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交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置。

5.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绷带或打有夹板等的考生,监考员将在保证其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绷带或夹板等器械进行安检。

6.对于因身体特殊原因(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向考区进行报备,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考点将安排专人对其进行检查。

7.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做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然后监考员对其重新检查,直至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场。

8.对于经反复安检有可疑情形且无法说明原因的,考点将安排两名(含)以上与考生同性别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排查。有必要的,将安排在复检室进行。

9.对于已经通过安检并入场的考生,离开考场后,再次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按考务管理规定对其重新进行安检。

10.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考点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考生规则篇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进入规定的考场。进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的必要检查。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

3.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在《考场信息记录卡》上签名后方可入场。

4.考生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的钢笔和签字笔、三角板、圆规外,不得将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手机实行考点集中存放管理。对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5.考生入场后,要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员核查。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7.有听力测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8.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须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等信息,并按要求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一段文字。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无法辨认及填写出格的,答题卡一律作废,其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9.考生遇试卷分发有误、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时,可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须使用规定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选择题使用2B铅笔将答案信息点涂黑;非选择题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进行作答。如答题卡上没有印刷题号,考生要在题号区先填写大题号和小题号后,然后在答题区进行作答。

11.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考点内禁止吸烟。

12.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要举手示意,等待监考员收齐答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续考。

13.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顺序排列整齐放在考桌上,等待监考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考生必须交卷,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和大声喧哗。

14.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相关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篇(考生部分)

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3.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4.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可以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部门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6.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7.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的;

(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再次提示考生,严禁将违禁物品特别是手机带入考场,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将按照违规违纪进行处理。最后衷心祝愿所有考生朋友考试顺利,取得佳绩!

快速获取积分方案 落户更轻松

您的现状是?

填写信息获取结果

姓名:
联系方式:

立即获取专属方案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天津积分落户相关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如想快速落户,可通过 【在线咨询】跟本站落户指导老师沟通,将一对一为您解答相关落户问题。

本文转载自: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原文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suK4Ev1mO7AhisteiWFcvw

*您的年龄:

*您的学历:

*工作期间取得的职称和技能: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保:

*姓名:

*手机号码:

立刻获取测评结果>>

天津积分落户常见问答

天津落户最新政策2024:积分落户申请后多久...

2024年第一期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报正在进行中,将在4月30日结束申请,根据天津落户最新政策2024,积分落户申请后多久出结果?据了解,本期结果公布时间,2024年5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6月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4年天津的积分落户政策:社保缴纳多久才...

2024年第一期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报即将结束,那么有网友咨询,根据天津的积分落户政策:社保缴纳多久才能参加?下文就带来了相关答案,供各位参考了解!

天津积分落户这两年被拒绝的都是什么原因呢?

在每一期天津积分落户申报都有被拒绝的情况,那么近年来被拒绝的大多是什么原因呢?下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各位申请者参考了解!

天津如何积分落户?

天津所有方式中对咱们老百姓“比较友好”的就是天津积分落户,那么大家知道天津积分落户的办理手续流程是什么?如何积分落户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下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年积分落户天津好吗?对子女升学有哪些好处?

有网友咨询,2024年积分落户天津真的好吗?对子女入学与升学有哪些好处呢?下文就整合了相关内容,供各位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了解!

2024天津积分落户多少分可以落户?

有网友咨询,2024天津积分落户多少分可以落户?下文就根据相关政策,为各位有需要的申请者进行解答,不了解的朋友快看过来吧!

落户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天津积分落户网微信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群

落户问题随时沟通!专业人员免费在线解答!
天津积分落户网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落户政策、资讯一键获取!还有积分测评等服务!

扫码解锁

微信扫一扫 点击关注 即可查看余下内容
二维码过期
点击刷新
仍有疑问? 添加客服 在线答疑 微信群二维码 免费咨询 (5分钟内极速解答)
加入落户群
中专/大专低学历?
中级职称√
算积分?
学历问题√
社工证书√
"入津籍"小程序 优化升级啦!
天津落户咨询电话 天津落户咨询电话

电话

17702222560
天津积分落户微信交流群 天津积分落户微信交流群

交流群

天津积分落户微信交流群
天津积分落户微信公众号 天津积分落户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天津积分落户微信公众号
天津落户咨询 天津落户咨询

落户咨询

天津积分落户小程序 天津积分落户小程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