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招考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3-06-13 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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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在职继续提升学历的方式,主要有统招专升本(高职高专升本)、成人高考(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研(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有关2023年报名考试安排,本文为大家简介整理了,详情下文:
【一】天津统招专升本(高职高专升本)
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
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是从高职高专学校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学习的招生工作,在深化我市高校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下旬。【进入:天津统招专升本报名指导系统】
2024年天津专升本政策预计2023年11月下旬到12月发布,来看看23年天津专升本政策公告
2023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 2023 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章程
1.招生学校要制定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2.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招生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组织机构,高职升本科报考条件,分专业招生情况,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时间、科目、范围、专业录取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测试办法等),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章程报送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2023年天津专升本政策.pdf
【二】天津成人高考(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是我国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的毕业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教育,国家承认学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实行全国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三个层次: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成人高校的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
成人高考天津市的报名时间为每年8月下旬,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中下旬。【进入:2023年天津成人高考报名指导系统】
2022年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文件要求,特制定2022年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③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报名条件
①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人员。
②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③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④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未取得天津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的人员。
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和正处在中等教育阶段学习的在校生。
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⑤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本年度成人高考的。
二、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8月26日—8月29日登录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考资讯网(网址:www.zhaokao.net),认真阅读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规定和招生章程,查询学校招生计划目录的有关情况,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准确录入个人报名信息与志愿信息,缴纳考试考务费,逾期不再补报。
②报考者应按照专业考试科类报考。报考高起本的报考者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4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高起专的报考者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6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专升本的报考者可按文史中医类、艺术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农学类、医学类等8个考试类别报名。
③申请免试入学的报考者须与普通报考者同期履行报名手续,免试生仅可填报本市院校志愿。
2.照片要求
报考者须上传1张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人像面)、1张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符合《成人高考报名考生电子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上传的照片不实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3.填报志愿
①报考者在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可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选报2个专业志愿,但不得兼报考试科目设置不同的科类和专业。报考高起本的报考者,可以兼报相关科类的高起专志愿。
②艺术、体育类学校(专业)招生根据专业要求须进行专业课加试,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的报考者须主动联系招生学校,按照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参加专业课加试。专业课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4.考试费用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发改价费〔2020〕371号)规定,成人高考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报考者可使用微信、支付宝及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支付考试考务费。
5.现场审核
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报考医学相关专业的、申请加分照顾、申请免试入学等类型的报考者,须于8月28日—8月31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办理。现场审核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现场审核完毕后考生还须自行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信息一经缴费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6.现场审核具体要求
①报考高起本的报考者须选择天津市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现场审核点。
②报考专升本,网上学历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考者,现场审核时,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办理),并填写《2022年天津市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成人高考诚信承诺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人员须按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2022年天津市医学类考生参加成人高考诚信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
④符合申请加分照顾条件的人员(符合年龄条件加分的除外),须填写《2022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加分照顾申请(审核)表》,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审核。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补办加分照顾审批手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持《2022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加分照顾申请(审核)表》、本人户口页、退役证书到本人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定,身份认定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⑤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网上报名后,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见附件3)到自行选定的报名现场审核点办理资格审查。符合申请免试入学条件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免试生申请(审核)表》,认真阅读免试审核认定的要求,根据本人免试入学的条件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申请免试入学的退役军人,须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免试生申请(审核)表》,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本人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定,身份认定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点负责初审,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市高招办负责终审。终审通过享受政策照顾人员由市高招办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照顾资格。
7.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审核及现场审核时,要认真核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务必于缴费前更正,一旦缴费完成则视为信息已经确认,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校核单》留存。因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名资格筛查
教育部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筛查。凡在外省和我市同时报名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在我市的考试和录取资格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报名结束后,经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筛查,确认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9.打印准考证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且完成缴费的考生,10月26日起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①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类专业基础课“物理、化学”(以下简称理化)。
②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类专业基础课“历史、地理”(以下简称史地)。
2.高起专考试科目
①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计算机基础。
②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计算机基础。
高中起点的语文、数学、外语(外语科目语种分英语、日语)、理化、史地试题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专升本考试科目按照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①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
②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艺术概论、计算机基础。
③理工类[含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基础。
④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基础。
⑤法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民法、计算机基础。
⑥教育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理论、计算机基础。
⑦农学类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 、生态学基础、计算机基础。
⑧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医学综合、计算机基础。
除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外,其他各学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4.专业课加试
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进行专业课加试,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的考生须仔细阅读招生学校招生章程并主动联系招生学校,按照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参加专业课加试。未参加专业课加试或专业课加试不合格者不能被招生学校录取。
四、考试组织
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在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各区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为加强考试管理,全市统一随机编排考场,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成人高考各科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答在试卷上、草稿纸上以及答题卡其他位置的无效。
五、评卷及成绩公布
1.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采取分科定点、集中评阅的办法,各科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2.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考试院招考资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成绩申请。
3.专业课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
六、招生录取
1.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2.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为两个批次,录取顺序依次为:第一批次为专升本、高起本院校的录取;第二批次为高起专院校的录取。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3.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参照考生成绩和招生规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4.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5.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6.照顾政策
免试入学是指免试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符合免试入学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申请免试入学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于所申请学校对部分专业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
①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由各区招办审核。
②申请免试的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须本人申请并出具天津市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由各区招办审核。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天津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由各区招办审核。。
④符合报考专升本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天津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申报人持上述材料,须按规定时间到本人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定。
⑤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市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少数民族考生。
年满25周岁(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上人员。
⑦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7.成人高校招生录取两个批次分顺序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阶段,在每个批次顺序志愿录取完成后,市高招办将在网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当前批次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重新网上填报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8.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www.zhaokao.net查询录取结果。
9.招生院校按照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新生资格复查及违规处理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市高招办备案。各招生院校应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对于错误信息,应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予以更正。
11.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有关招生学校应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和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
12.严肃纪律。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录取工作程序,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咨询电话:23753333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zhaokao.net
本招生章程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三】天津自考(专升本)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学历考试。 考生通过了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并副署专业主考院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专科或本科)。 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且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者,可到专业主考院校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分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开考专业等类型。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考试;考生应按照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进行报考,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下一次考试。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时间一般为每年 6 月和 12 月初,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招考资讯(www.zhaokao.net)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进入:2023年天津自考报名指导系统】
2023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副署专业主考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到专业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士学位申请。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时间安排
网上公布2023年4月考试成绩时间:2023年5月23日12时开始。
申请复查成绩时间:2023年5月23日12时至5月24日17时,5月28日12时公布复查结果。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8日12时至6月3日17时。
注意:开网期间,每天晚上23点至转天早上5点为系统维护时间,维护期间不可进行任何申请操作。
三、报考办法
考生报考(含首次报考的新生)均采用网上报考方式,考生须用电脑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行报名报考。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网上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联系方式请参考“2023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主考校联系报到一览表”。
3.因天铁集团已剥离教育职能,经研究决定撤销天铁自考考区,原属天铁考区的考生可使用原准考证号在天津市内河东考区继续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以便考试期间出现紧急情况可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若考生未填报准确信息,所致后果将由考生个人负责。
①首次报考新生须由本人在“考生服务平台”—“新生注册”中填报考生本人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获取新生准考证号。
②非首次报考的考生须重新核对“自考服务平台”—“个人档案”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若信息有误请通过“改证申请”及时修改。
四、新生注册
新生网上报名时,须填写考生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一张近期浅蓝色背景一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照片(要求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宽*高为295*413PX,300dpi)。
五、实践课程考核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于2023年5月28日12时至6月3日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行报考。报考后须在2023年6月12日至13日电话联系主考校进行报到。具体报到联系方式请参考“2023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主考校联系报到一览表”。
六、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
七、考试信息查询方式与《准考证》打印
报名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信息(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考前发布的通知。
收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
【四】12月考研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简称“研考”。是指国家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是一项选拔性考试,所录取学历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
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下旬。【进入:2023年12月研究生考试报名指导系统】
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学籍)须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全市共设38个报考点,其中设置高校报考点19个,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置区报考点19个,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区(汉沽)、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油田)、静海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招生办公室。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须选择报考点。所有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相关说明见天津市高招办发布的《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说明》)。
(2)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等19个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所属院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的,只能选择报考院校作为报考点);报考上述19个院校的其他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所报考的院校。19个区招办报考点均不接收报考上述19所院校的考生及上述19所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津南区作为报考点。
(3)其他考生,其报考点可自主在19个区招办报考点中选择(报考工商管理类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开区作为报考点)。预报名期间,津南区只接收报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的报考费有效)。
(2)网上填报信息:凡拟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网报信息确认
选择天津市报考点的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1)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1月5日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
(2)网上确认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提示。
(3)考生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核验。
2023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
1.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类长学制转段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确认。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2.报考少民骨干计划方式的考生,报名校验码领取方式另行公告。
3.天津市高招办不接收考生报考。
4.天津市高招办和本市招生单位将遵循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所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信息的重要途经,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报考点及招生单位,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重要提示】 :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除外),非津户籍考生选择本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需提供本市工作证明。
【五】5月考研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保证我国学位授予的总体质量,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进行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1998年又决定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增设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称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旨在加强国家对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宏观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测试申请人是否已具备获得硕士学位所必需的最基本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一个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出口把关考试。该考试并不能代替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即申请者在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安排的全部学位课程的学习后,还要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只有通过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5月举行一次,外国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进入:2024年5月天津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报名指导系统】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21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3月13日~26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
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条件
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考生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2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报考流程
(一)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拟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于3月8日前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联系方式等。手机短信为考生接收报名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请填写或更换能够实时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见附件。
(二)考试报名。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3日~26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三)报名考试费缴纳。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四)准考证下载。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3年5月15日~21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3年8月中旬,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成绩复核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七)违规处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考前须知
具体要求请于考前一周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或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公告信息。所有考生应知悉、配合、遵守安全与突发情况处置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事项
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医古文水平考试大纲。
附件: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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