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积分落户网
发布时间:2024-08-23 1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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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于7月23日9:00开始申报,10月31日17:00截止申报,很多朋友不清楚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下文就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的相关政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2024年第二期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简略版
申报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jzzjf.zwfwb.tj.gov.cn进行申报。
点击查看>>>2024年第二期天津市积分落户政策最新变化
政策版
政策文件:《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十一条 积分落户申请应当由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指定在职职工(包括申请人本人)为经办人,为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申请办理积分落户手续。经办人收集汇总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在申报期内按规定进行申报。
申请人为劳务派遣用工的,由派遣单位负责申报,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均应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与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积分落户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申请。
第十二条 居住证积分落户通过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以下简称“联办系统”)实行网上办理,各相关办理部门应于申报期开始前,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落户政策和当期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经办流程、所需材料清单等,申请人根据要求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材料,提交所在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注册、登录后,准确填写申请人信息并进行网上测评,测评结果达到当期申报指导分值的,根据申请人情况上传相应材料并提请审核。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第十四条 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人社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公安部门应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户籍身份、居住证、落户地点的合法有效性的核实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受理情况可以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进行查询。
第十五条 经审核确认受理的,通过联办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核打分。
申报材料需要补正的,相关部门应自收到材料及相关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提交申请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要求完成相关材料补正。
第十六条 各相关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后,应当在申报期截止后20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的审核,并依据当期《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确定相应分值后,将审核意见和分值录入联办系统。
第十七条 人社部门对各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和打分情况进行汇总,相关部门确定负积分和取消申报资格人员后,由联办系统综合生成申请人的积分分值,并于每年5月和11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公布的积分分值及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时间内通过申报渠道申请复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调整或不予调整的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积分公布时间结束后,对申请人的复核申请不再受理。
第十九条 复核完成后,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研究确定当期积分落户分值线。市人社局根据当期积分落户分值线和申请人积分分值,确定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投诉、举报提出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确认不存在问题的,市人社局向市公安局出具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说明版
一、申请单位注册
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单位信息。
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单位信息。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单位注册。
注意事项:
单位注册时可选择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受理点,每期只可选择一次受理点,选定后由该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积分的审核、打分工作。
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
请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填写完整保存后进行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上传材料。
注意事项:
提交审核前,申请人可进行填写信息修改、重新测评、修改上传材料、删除申请人等操作;提交审核后,申请人不能再进行上述操作,请申请人确认填注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三、提交审核、受理
提交审核后,人社、公安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审核结果。
受理后联办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如上传材料需要补正,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依据补正要求更正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审核受理结果在申请人列表“状态”一栏显示“人社受理通过”。
2.审核、补正期间需进行情况核实,请经办人和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公布积分分值、公示入户名单
依据我市积分政策,5月、6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 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6月、12月公示入户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积分专栏网站,逾期无法查询。
附注:详细的申报程序,请注意申报系统提示。
图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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