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5-13 1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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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天津落户条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有经济基础的朋友会选择购房,4月30日,天津房地产政策,迎来新一轮变化。在购房条件、首套认定、放宽限购等维度,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突破。该政策已于5月1日正式执行,下文就为各位带来天津落户条件新规:购房新政解读,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天津购房新政解读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通知》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二、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三、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充分满足居民职住平衡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确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四、继续鼓励各区因区施策。《通知》提出,继续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通过发放购房补贴、企业团购优惠等政策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探索房票安置方式,对接本区新建商品房项目,更好满足被安置居民住房需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上述政策是在去年调控基础上的进一步优化,符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居民购房需求。一是体现了政策的及时性。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二是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取消本市户籍居民购买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大户型的限购,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三是体现了政策的创新性。针对居民跨区域的购房需求,实行按区认定住房套数,充分满足职住平衡需求,同时对多子女家庭和养老家庭认定套数时还核减1套,有利于更好满足其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和照料老人家庭的居住成本,促进我市人口均衡发展。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用足用好支持措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同时,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跟进做好政策效果评估,继续研究储备政策,不断创新充实政策工具箱,结合实际适时出台,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01、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
很多人比较关心,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指的是哪些人群,有什么具体要求?
划重点——
需要查验社保+纳税证明,至少1个月,且必须是1年以内才有效。
没有要求1年,也没有要求半年,提供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纳税证明(有效期限1年以内)即可,这可以说是对北京市、河北省购房者在天津买房大开绿灯。
02、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在限购区(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这条内容可以和前面一条“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相结合来看。
对于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因此也适用于本条细则,在市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购。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市区新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是不限购的,但原本持有的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仍然算套数。
03、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满足居民职住平衡需求,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
在非限购区域买房,执行按各行政区分开认定套数。
即环城四区(西青区、津南区、东丽区、北辰区)+远郊区县(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滨海新区这10个行政区,可以分别查询套数。
此前,天津的政策是市区和非市区分开算,这条细则进一步放松套数认定条件,非限购区的10个区,都可以分开算。
2)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同时满足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的条件,也只能核减1套,不能叠加核减。
天津落户条件与房产
目前最常见的两种落户形式是海河英才和积分落户。
海河英才是取得天津集体户,买房,然后集体户落在房子上,成为正式户口;
积分落户是通过天津社保,天津住宅,居住证等积分,积分达到110分了,申请积分落户,户口落在房子上,成为正式户口。
一、经常会有人问,在天津买房是不是就能有户口?
买房送户口已经是过去式,2014年5月之前在天津有买房送蓝印户口(蓝印户口介于正式红印户口和居住证之间的一种,它不属于正式户口,但是又高于居住证),2014年5月之后就取消了此政策。目前天津户口都是为正式的常住户口,也就是红印户口,只区分集体户口和个人家庭户。
二、只落户不买房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只落户就是指集体户口,买房以后就变成了家庭户,考虑孩子上学问题,落户后买房是必须的步骤。通过“海河英才”人才引进刚落了集体户口,就有了在津购房的资格,有购房资格买了房就可以变成家庭户,孩子投靠落户,就能享受到天津教育等福利。
三、买房和天津社保有什么关系,天津集体户买房有没有社保的要求?
外地户籍人员在天津购房需要在三年内至少有两年连续连缴的社保,但买完房之后依然还是外地户口。
天津集体户买房没有在津社保的要求,集体户已属于正式户籍。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天津积分落户相关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如想快速落户,可通过 【在线咨询】跟本站落户指导老师沟通,将一对一为您解答相关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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